自 2020 年 9 月 1 日《农用薄膜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以来,我国农用薄膜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,市场环境持续净化,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土壤生态保护筑牢防线。该办法由四部门联合制定,首次明确了 “分工协作、齐抓共管” 的监管机制: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使用环节指导和回收监督,建立田间地膜使用台账;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生产企业行业管理,推动产业升级;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生产流通领域质量抽查,严查不合格产品;生态环境部门管控回收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。政策实施五年间,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 1.8 万批次,建立网络禁限售关键词库,将 “超薄地膜”“非标地膜” 等 16 类产品纳入线上线下联合查处范围,同时建立违法企业信用惩戒机制,累计将 1.2 万余家违法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,限制其参与政府招标采购。截至 2025 年底,全国地膜产品抽检合格率从 2020 年的 82% 提升至 95.6%,厚度小于 0.01 毫米的超薄地膜市场占比从 15% 降至 1.2%,累计查处不合格地膜生产销售案件 1.2 万起,罚没款总额达 3.8 亿元,有效遏制了违法生产销售行为,为地膜污染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